2016年7月,衡陽市婦聯成立婚姻家庭糾紛工作指導小組,建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同年9月,市婦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成立市本級婚調工作室,由“家和婚姻家庭事務指導中心”承接服務,設立市中級法院婚調工作室,實現了三個率先:率先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率先探索五步走心調解法、率先入駐市中級法院參與調解二審民事案件,打造訴調對接衡陽模式。 一、主要做法 1、率先將婚調工作納入綜治考評。衡陽市婦聯高度重視婚調工作,早在2015年,我市就將婚調工作納入婦聯系統綜治考核,與各成員單位加強聯動。2016年婚調委成立后,市綜治辦將婚調工作納入全市綜治考核;民政部門為婚調工作提供辦公場所;市中級法院為婚調工作提供辦公場所及經費支持;司法行政部門為婚調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有序、協作有力的多機構合作機制。2018年兩會上,市中級法院工作報告首次因婚調工作為市婦聯而點贊。 2、率先探索五步走心調解法。在實踐中,我們摸索出“聽、析、辨、尋、和”的五步走心調解法: 第一步,傾“聽”訴求,建立調解信任基礎。 第二步,共“析”法理,明確權利和義務。 第三步,明“辨”是非,弘揚家庭傳統美德。 第四步,“尋”求幫助,營造調解良好環境。 第五步,事了人“和”,促成家事矛盾化解。 案例分析:原告鄭某(女)與被告陳某(男),于2017年6月31日經一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決:1、男女雙方離婚,予以準許;2、一對婚生兒女都隨被告陳某生活,并負擔小孩醫療、教育、生活等撫養費用,直至小孩能獨立生活為止。原告鄭某(女方)就婚生兒女撫養權問題不服判決,于2017年8月29日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婚調工作室接受委托后第一步傾“聽”訴求,建立調解信任基礎:由于上訴人鄭某(女方)遠在廣州打工,調解員只能就她的時間方便,通過電話交流溝通,來了解案件情況。鄭某在電話里哭訴和請求:自己與男方的婚姻中,男方父親和弟弟干擾介入很多,男方老實木訥,幾句話講不通,交流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只能通過吵鬧和打架方式解決矛盾,自己實在是感覺日子沒有辦法過了,才起訴至法院解除婚姻關系。由于女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一雙兒女都判給男方,自己即便以后再婚,也不可能再生育,老了就會無所依靠,所以訴求把女兒的撫養權更改給自己。 調解員在與男方陳某的電話交流中又了解到,由于雙方不能溝通理解,經常吵架,女方外出打工多年,一雙兒女都是隨自己生活長大,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發,盡量不改變孩子成長環境,他是堅持一定要保留撫養兒女的權利。 調解員與女方鄭某在開庭前通過電話進行多次耐心交談,從夫妻關系,家庭責任,未成年人的成長陪伴教育等多方面與她進行了客觀分析和提出建議性思考,當夫妻矛盾沖突發生以后,女方選擇逃避和出走,作為妻子,母親的角色職責以及家庭建設等方面,是不是最好的行為方式?我們在堅持自己權利主張,追求個體自由的同時,有沒有想到過同時也負有婚姻家庭的道德與責任義務?調解員巧妙地用賦權式思維把調解方式的“第二、三步”交給女方鄭某自己去思考,她表態愿意在開完庭后與男方、孩子見了面再做決定。 庭后調解中,法官和調解員并沒有局限一審的“準予離婚判決”來單方面處理孩子的撫養權糾紛,而是首先讓雙方當事人看到兄妹不愿分開、孩子不愿父母離婚而淚流滿面的情景和態度,借助親子感情營造出適合當事人作出理性選擇的調解環境(第四步),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地引導當事人去重新認識離婚對孩子們的影響,認識到家庭完整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性。雙方當事人經過慎重考慮,終于愿意給予彼此重新和好的機會,簽下了存續婚姻關系的調解協議書。真正達到了“事了人和”的目的。(第五步) 3、率先打造訴調對接衡陽模式。訴調對接機制的建立,完美結合了新時期婚姻家庭糾紛的特點,讓婚調工作真正貫穿于訴前、訴中、訴后,是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與家事審判相結合的有力實踐與探索,做到既緩解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壓力也及時依法解決了當事人的訴求,真正的貫徹了“人民矛盾人民內部解決”的民事審判宗旨。 訴前調解。2016年,繼衡山、常寧省級婚調試點之后,南岳區、珠暉區、石鼓區、蒸湘區、衡陽縣、祁東縣、衡東縣、耒陽市、雁峰區等10個縣市區婚調委相繼掛牌運行?;檎{工作全面鋪開,婚調工作室辦公場所平均為20平方米,選聘專職調解員18人,兼職調解員110余人,2017年共調解糾紛1532件,其中調解和好的920件,調和率達到60%。得到了黨委政府及群眾的認可和支持。其中衡陽縣獲得財政支持17萬元,2017年共調解婚姻家庭糾紛351件,通過調解和好211件。 訴中調解。2016年11月30日,市中級法院簽發《關于在婚姻家庭糾紛民事審判工作中引入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意見》,率先全國在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處理中引入獨立第三方——衡陽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與。2017年3月,婚調工作室落戶市中院,參與二審民事案件的調解。上訴至市中級法院的家事案件,經法院立案后,交由市婚調委利用案件從立案到開庭15天的排檔時間進行庭前調解,調解達成一致協議的由法院出具人民調解協議書;未達成一致協議及拒絕接受調解的案件不影響法院正常排檔,可如期開庭審理。2017年,市婚調工作室共受理案件83件,其中一方拒絕接受調解的40件,雙方自愿參與調解的43件,達成一致協議的18件,調解成功率42%。 訴后調解。如何更好地發揮婦聯組織的特有優勢、拓展服務,延伸調解功能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把婚調工作延伸到協助法院的參與陪審、協助調查、宣傳教育以及家事案件的回訪工作,給予需要幫助的婦女兒童和困境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詢和婚姻指導等多元化服務,探索建立更接地氣的家事審判制度,全力打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新模式。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我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要實現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面臨著缺少專項經費預算、缺少辦公場地、專職調解員缺位、兼職調解員以志愿為主,工作積極性不高等難題,經費缺乏保障已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機構的可持續發展,使得婚調工作長期、可持續開展難以為繼,司法部門未將市婚調委調處的復雜疑難案件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以獎代補范圍。 三、意見和建議 1、推廣訴調對接機制。在全市推廣訴調對接機制,讓民事審判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更加有機地結合,讓婚姻家庭糾紛調解貫穿訴前、訴中、訴后全過程,更好地適應新時期婚姻家庭糾紛時間長、矛盾深、怨氣大、化解難的特點,防止矛盾升級、預防民轉刑發生。 2、推動社會化、專業化進程?;檎{工作向社會化、專業化轉變,是實現婦聯機構改革“去行政化”目標、達到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市婦聯將依托社會力量,培育專業組織,鼓勵更多的社會第三方創建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中心、承接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推動婚調工作向社會化、專業化發展。 3、將婚姻家庭糾紛工作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為婚調工作長期、可持續開展提供保障。司法部門將市婚調委調處的復雜疑難案件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以獎代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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